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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资如何 下周将二审金融稳定法草案

  • 发布日期:2024-08-04 17:12    点击次数: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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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通报了6月份常委会会议拟审议法律案的主要情况。

    座谈会上,民革中央主席郑建邦、民盟中央主席丁仲礼、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民进中央主席蔡达峰、农工党中央主席何维、致公党中央主席蒋作君、九三学社中央主席武维华、台盟中央主席苏辉、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无党派人士代表朴世龙先后发言。他们对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稿表示完全赞同,一致认为这科学谋划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明确了新的历史起点、新的历史方位上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重点任务等,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时代意义,并就激发经济活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破解人才培养机制性障碍、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创新、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金融稳定法草案、学前教育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等法律草案。

      黄海华表示,关于金融稳定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国务院提出的金融稳定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明确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职责;二是完善草案关于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相关规定;三是做好与其他金融法律的衔接。

      关于会计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会计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拟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对有关行政强制措施、部分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等进行修改完善。

      围绕会计法修正草案中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其与《证券法》等的衔接问题,黄海华进一步回应称,为强化会计监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本次会计法修改加大了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10类会计违法行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造假行为,以及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提高了罚款额度。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在坚持严的基调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处罚规定。此外股票配资如何,修正草案保留了现行法关于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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